各相關課題負責人🆚:
根據《“晨光計劃”管理辦法》《“晨光計劃”項目驗收實施細則》(滬教委科2015〔24〕號)✤,“晨光計劃”項目驗收由所在678組織驗收,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和市教育委員會負責指導和監督。為進一步做好“晨光計劃”項目驗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範圍
1.2020年度及之前年度立項項目;
2.已經完成研究任務的2021年度立項項目。
二、驗收內容
1.項目申請書規定的各項研究內容以及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
2.項目經費的實際支出情況及使用的合理性、規範性🧎➡️📠;
3.項目獲得的知識產權☪️、人才培養情況等經濟🧝🏽♀️💂♀️、社會效益情況。
三、驗收方式
項目驗收工作采取專家組會議評審的工作形式。驗收專家組由相關學科的業務專家組成,一般不少於3人。項目驗收實行回避製度。項目承擔單位和參加單位人員不能作為驗收組成員參加驗收工作。
四、報送要求
請於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前,將驗收材料(《晨光計劃項目總結報告》一式三份和《晨光計劃項目驗收結果一覽表》一份,見附件)紙質版報送至社科處,相應電子文本請發至郵箱libing021@shnu.edu.cn
五、其他事項
2020年度及之前立項的項目,須“應驗盡驗”,如不參加本次驗收🍼👾,將參照《“晨光計劃”管理辦法》《“晨光計劃”項目驗收實施細則》執行項目終止和清理流程。
聯系人:社科處 李老師 64326318
社會科學管理處
2024年5月7日
附件:晨光計劃項目總結報告及驗收結果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