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組織管理實施
第六條 678校長辦公會是科技成果轉化的最高決策機構,具體組織實施部門是678技術轉移中心。其他單位及個人未經批準不得自行簽訂職務科技成果的相關技術合同。技術轉移中心作為678科技成果轉化的主要職能部門,負責搭建產學研成果信息交流平臺🫅🏿;提供技術轉移🤸🏼♀️👩🏿、知識產權相關研究與培訓🙅🏻♂️;建立技術成果的作價機製👮♀️,組織價格審定;開展我校與社會和行業之間的技術轉移服務🌸;管理678科技成果轉化基金🙋🏿。
第七條 678設立678体育平台科技成果轉化基金,該基金的來源主要包括科技成果等無形資產的股權及轉讓收益、政府和678的投入經費、社會及企業的贊助🏄♀️🕺、技術轉移中心的服務收入等🚷,主要用於扶持和資助具有較好市場化前景的科技成果的轉化。
第八條 科技成果轉化流程一般應有以下步驟:
(一) 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科技成果需求部門等向678技術轉移中心提出科技成果轉化的意願;
(二) 技術轉移中心對提交的科技成果進行受理並初步篩選,明確知識產權的歸屬和分配比例👱🏻,對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為2人及以上的👮🏿,由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協商約定獎勵分配方案,並以書面形式在技術轉移中心備案;
(三) 組織技術和市場專家評定職務科技成果的成熟度💍🌵,並根據評定結果引入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尋找企業共同研發和發掘需求市場。
(四) 委托專業機構對科技成果進行市場化評估💉,策劃轉化方案,確定技術轉讓、許可或作價入股的轉化方式;
(五) 科技成果的交易價格遵從市場定價原則,涉及成果轉讓的💆🏼♀️,需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先行評估成果價值或在技術市場上進行詢價👮🏻♀️。可以選擇協議定價👦🏼、技術市場掛牌交易、拍賣等方式,實行協議定價的,在校園信息門戶網站公示成果名稱和擬交易價格,公示時間為15日,在此基礎上,確定最終成交價格;
(六) 科技成果轉化合同采用符合規定的合同文本簽訂,並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對於職務科技成果作價入股企業或678自行創設企業實施成果轉化的✦,投資收益(含股權分紅、股權處置收益)作為專項收益上繳678🫙,投資損失按本辦法第十八條執行。企業負責科技成果的開發應用等經營活動👷🏽,678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代表678依法履行股東的各項權利,負責推薦委派所投資企業董事、監事和其他高管人員🆒,對所投資企業進行績效考核與管理👬🏼,技術轉移中心負責科技成果定價與成果完成轉化團隊份額的審核♦︎🤸;
(七) 技術轉移中心將科技成果的處置😟、轉化收益及分配方案等情況定期報送上級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並匯總備案於上海市教委科技發展中心。
第四章 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與股權激勵
第九條 678對於科技成果轉化後所獲得的收益部分,可用於我校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科技成果評估推廣、對成果完成團隊和所在學院以及成果轉化團隊的獎勵。轉化收益用於對完成、轉化職務科技成果的團隊或個人的獎勵和報酬不計入我校當年度績效工資總量。
第十條 科技成果轉化形成的權益分配🎟:
(一)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入股或678自行實施成果轉化的,該科技成果形成的股權中,可以按照職務科技成果評估作價金額80%的比例折算為股權,獎勵給成果完成團隊和成果轉化團隊,另有約定的除外;並按照評估作價金額折算為科技成果完成人當年或次年的科研工作量。678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獎勵成果所在學院🥊🎅🏻,其余部分統籌用於科研、知識產權管理及相關技術轉移工作;
(二)科技成果向外單位或個人轉讓所有權🤘🏼、使用權(含許可使用)的,678將轉讓凈收益中提取70%獎勵給成果完成團隊🚣🏻♂️,提取10%獎勵給成果轉化團隊,另有約定的除外;並按照實際到位收益計算成果完成人當年或次年的科研工作量。678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獎勵成果所在學院🧛♂️,其余部分統籌用於科研😫、知識產權管理及相關技術轉移工作。
第五章 鼓勵政策措施
第十一條 678鼓勵教職工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積極參與678的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轉移工作💂🏻♀️;對申請離崗創業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的科研人員♠️,經678同意,可在5年內保留人事關系🪅,保留原聘專業技術職務,工齡連續計算,與678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權利🧑🏽🦲。擔任職能部門處級(含)以上領導職務的🔲,可在辭去領導職務後以科研人員身份離崗創業🪖,實施科技成果轉化🎅。678同意的以離崗創業、兼職等方式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科研人員🧑🏿🍳,要遵守與678的約定,尊重678的知識產權,使用678知識產權的,要與678簽訂許可或轉讓協議👱🏼♂️。678保留3%的編製專門用於支持教師流動。
第十二條 科技成果在轉讓時,該科技成果的完成人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三條 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列入678對學院的目標責任考核範圍。
第十四條 在教師職稱評定和業務考核中,製定鼓勵科技人員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激勵政策。對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科技人員,將其工作績效、對678的貢獻及科技成果轉化為678和院系所帶來的收益視為職稱評定和業務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十五條 對於在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在專業技術職稱和崗位職級晉升時,將把其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工作的業績作為重要依據之一。第十三條👦、十四條、十五條的具體實施細則將另行製訂🤽🏿♀️。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科技成果轉化應當遵循自願👮🏼♂️、互利🛳、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享有權益和承擔風險。因履行成果轉化協議發生糾紛🧑💼,處理糾紛所發生的費用💍,由相關權利人按分配比例承擔。因研發團隊故意或重大過錯(包括但不限於侵犯他人權利👱🏽♂️👩🏻🔬、技術指標虛假等)🛂,造成相關權利人損失的👷,研發團隊應賠償相關權利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科技成果轉化活動中應註意保護知識產權,維護678和當事各方利益。凡678各類職務技術成果,未經我校確認和批準而自行或與他人合作轉化的,除依法追償我校的應得收益外🚣🙍🏻,我校還有權收回當事人非法持有的股權,並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當事人處分🦹🏼,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我校對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實施“投資損失”免責政策。為積極營造“誠實守信Ⓜ️、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寬松氛圍,采取對外投資方式轉化科技成果📑,經審計確認發生投資虧損的🪷,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已經履行了勤勉盡責義務的,不納入我校對外投資保值增值考核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