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財政局《關於轉發<財政部 中國民用航空局關於加強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滬財采﹝2015﹞6號)的要求,自2015年4月1日起,我校師生員工因國內出差或者臨時因公出國(境)需購買公務機票,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方式進行購買。現就有關事項更新通知如下💇♂️🈵:
一、購票渠道
購票人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渠道用公務卡或銀行轉賬的方式購買👩🏭,杜絕現金方式購買,具體方式見下表🤽♀️:
| 網站渠道 | 航空公司直銷渠道 | 代理機構分銷渠道 |
購票 說明 | 購票人自行在政府采購機票管理網站自助購票,購票前,需按照提示註冊網站購票用戶,僅支持持有公務卡的購票人購買 | 在政府采購機票管理網站678點擊“服務商查詢”,選擇並聯系任意一家航空公司直銷機構委托購票 | 在政府采購機票管理網站678點擊“服務商查詢”🥉,選擇並聯系任意一家機票代理機構委托購票 |
驗證 方式 | 公務卡驗證 | 公務卡驗證或預算單位驗證 |
支付 方式 | 公務卡 | 根據身份驗證方式🐁,可使用公務卡或銀行轉賬方式結算 |
二🛍、購票原則
1. 因公國內出差:必須選擇國內航空公司購買往返機票。
2. 因公臨時出國(境):
1)國外目的地城市為國內航空公司已通航城市的🙆🏽♂️,必須選擇國內航空公司承運的航班;選擇直達目的地國家(地區)的國內航空公司出入境🛌🏿;
2)國外目的地城市沒有國內航空公司直達航班的,應按照“最長航線、最近目的地原則”選擇國內航空公司進行中轉🐝;
3)國際行程中出發地和目的地城市無我國航空公司承運航班的,可以選擇國外航空公司。
三🧙🏼♂️、票價選擇
1.購票人應當按照公務活動的實際需要合理選擇航班,在行程確定的情況下應當盡可能在公務機票銷售渠道報價中選擇低價機票👎🏽🐗,但並非要求必須購買最低價機票👏🏿。
2.購票人在購買公務機票時🙍🏻♀️,如果在公務機票銷售渠道以外的其他機構查詢到國內外航空公司的團隊價格和促銷票價低於政府采購優惠票價的,購票人可以購買較低價格機票,但必須保留在航空公司官網和政府采購機票管理網站截取的同時刻同航班艙位價格截圖等材料👳🏻♀️,作為報銷憑證的附件🏋🏿♀️。
3.因公出國(境)團組或者個人因航程和票價原因需選擇國外航空公司的,須事先填寫《乘坐非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和改變中轉地審批表》,並經國際交流處和財務處審批後🧜🏻♂️,方可購買機票。
四、報銷管理
1、購買國內航空公司航班機票的,應當以標註有政府采購機票查驗號碼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作為報銷憑證🧛🏻♀️;
2、購買非國內航空公司航班機票的🔲,應當以相關有效票據作為報銷憑證,並附經國際交流處和財務處出具審核意見的《乘坐非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和改變中轉地審批表》🏄🏿♂️;
3、其他報銷手續及所需材料不變。
五🦧、其他事項
政策信息和常見問題解答詳見政府采購機票管理(www.gpticket.org)
財務處:64322919、64322540🐰;國際交流處🧛🏼🤙🏼:64321067 、64322493
附件:
1.《乘坐非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和改變中轉地審批表》
財務處
國際交流處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