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動學術發展,規範學術管理,完善內部治理結構🤸🏿♂️,保障學術委員會在教學、科研等學術事務中有效發揮作用,依據教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678學術委員會規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678体育平台章程》的有關規定,特設立678体育平台學術委員會並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校學術委員會各項活動遵循的基本理念是:堅守大學理想🌋,遵循學術規律,促進學術繁榮,追求學術卓越。
第三條 校學術委員會的各項工作必須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倡導學術自由🧙🏽♂️,遵守學術規範,鼓勵學術創新,促進678學術發展和人才培養,提高學術質量,維護678的學術聲譽🚦。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校學術委員會是678最高學術機構,是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和學風建設等學術事務的決策、審議、評定和咨詢機構🕘。
第五條 學術委員會設兩級組織,分別為校學術委員會🎖、院學術委員會🙅🏻。
第六條 校學術委員會設置五個專門委員會:學位評定委員會、師資隊伍建設委員會🪖、學科建設與科學研究委員會、教學指導委員會、學術倫理與道德委員會。經校學術委員會同意,還可根據678發展需要增設其他專門委員會。
第七條 校學術委員會和各專門委員會下設秘書處作為日常辦事機構。校學術委員會秘書處設在發展規劃與內涵建設辦公室,處理學術委員會的日常事務,其日常運行經費納入678預算安排。各專門委員會下設秘書處由各專門委員會章程具體確定。
第八條 各專門委員會根據校學術委員會授權👨🦱🤸♂️,並在其領導下根據各自章程開展工作🙋🏿。專門委員會須將審議通過的事項向校學術委員會備案,並向校學術委員會報告年度工作。
第九條 校學術委員會由25-29人的單數組成,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1-3名。校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校長提名,全體委員選舉產生;也可校長提議👩❤️👨,直接由全體委員選舉產生。
第十條 校學術委員會和各專門委員會委員一般應當由678不同學科👫🏻、專業的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人員擔任,名額分配兼顧學科🎅、專業和學院的平衡👨🏻🌾。其中,擔任678及職能部門黨政領導職務的委員🌕,不超過委員總人數的1/4;擔任學院黨政主要領導職務的委員👷🏽♀️,不超過委員總人數的1/4;不擔任黨政領導職務及學院主要負責人的專任教授,不少於委員總人數的1/2🧔🏼;委員中要有45周歲以下青年教師代表👶。委員名單經校黨委常委會討論後確定😲。
校學術委員會換屆時🚜,委員名額的分配及推薦選舉辦法📶,由秘書處依據上款規定,製定具體操作方案,經校黨委常委會審議批準後實施。
第十一條 各專門委員會人數按照實際工作需要設置🧜🏼♀️,一般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1-2名。各專門委員會委員由院學術委員會推選和校長推薦產生,經校黨委常委會討論確定,其中校長推薦名額不超過委員人數的1/4。
第十二條 擔任校學術委員會和各專門委員會委員的校領導及職能部門負責人一般依職務替代原則自然更換🏑。
第十三條 院學術委員會委員采取民主推薦的方式產生,其組成人員數量和結構由院黨政聯席會議在征詢專家學者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並確定,一般為7-11人的單數。院學術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名𓀘、副主任委員1-2名。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經院學術委員會全體委員選舉產生🛼。院學術委員會的章程🧱、人員組成和變更須報校學術委員會審議備案。學院因特殊原因無法產生院學術委員會,可由校學術委員會根據學科發展情況推薦相關委員人選。
第十四條 校學術委員會及各專門委員會委員由校長聘任,實行任期製👉🏻,每屆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但連任最長不超過兩屆。學術委員會每次換屆,連任的委員人數應不超過委員總數的2/3♤。委員出現空缺時,相應的委員會按照該委員原產生辦法進行增補🧐。一名教師原則上在同級學術委員會及專門委員會中最多擔任兩個委員職務。
第十五條 校學術委員會委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學術造詣深,學風端正👮🏿♀️,治學嚴謹;
3.堅持原則👩🏿💻,為人正派,辦事公道😋;
4.對學術事業及其職責有深刻理解🕠;
5.能正常履行委員職責,且能做滿一屆任期👜。
第十六條 校學術委員會委員在任期內有下列情形👀,經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決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辭去委員職務:
1.主動申請辭去委員職務的;
2.因身體、年齡及職務變動等原因不能履行職責的🦥🧏🏿♂️;
3.已辦理退休手續的💾;
4.怠於履行職責或者違反委員義務的;
5.有違法、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或者學術不端行為的🪧;
6.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擔任委員職務的。
第三章 責任與權利
第十七條 校學術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1.為678重要學術事務、重大建設項目與發展改革方案的決策提供咨詢意見與建議;
2.聽取和審議各專門委員會年度工作報告🕶,協調♐️、指導各專門委員會與院學術委員會的工作;
3.審議與678重要學術事務相關的管理規章製度與相關學術標準🩶🤷🏻♀️;
4.審議由不少於5名委員聯名提出並經主任委員審定的學術發展的重要議題;
5.審定678學術道德規範👩🦼,調查和裁決學術爭議,調查和評定學術不端行為;
6.承擔校長或678委托審議的其他重大學術事項👩🏼💼;
7.受理由各專門委員會提出的需要由校學術委員會決定的事項🖕🏻。
第十八條 各專門委員會的職責在各自章程中作具體規定。校學術委員會可以將有關職能交由專門委員會處理🦸🏼♂️。
第十九條 院學術委員會的基本職責是:審議本單位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學研究、隊伍建設🏑、學位授予、學術交流、學術道德等學術事務。院學術委員會在校學術委員會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職責在院學術委員會章程中規定。
第二十條 校學術委員會委員依據章程履行職責,不受其他組織和個人幹涉,公正、公平地發表學術意見,並對審議的事項保密。
第二十一條 學術委員會委員享有以下權利🎼:
1.知悉與學術事務相關的678各項管理製度、信息等🦸🏻♀️;
2.就學術事務向678相關職能部門提出咨詢或質詢🍚;
3.在學術委員會會議中自由⚽️、獨立地發表意見,討論👍🏻、審議和表決各項決議🚛;
4.對678學術事務及學術委員會工作提出建議、實施監督🦑;
5.678章程或者學術委員會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二條 學術委員會委員須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學術規範、恪守學術道德🤷🏿♀️;
2.遵守學術委員會章程,堅守學術專業判斷,公正履行職責;
3.勤勉盡職🎵,積極參加學術委員會會議及有關活動🚎;
4.678章程或者學術委員會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議事規則
第二十三條 校學術委員會實行例會製度👨🏽🦰,每學年至少召開兩次全體委員會議🕷。校學術委員會秘書處負責會議組織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經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或者校長提議,或者1/3以上委員聯名提議🈚️,可臨時召開校學術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會議應提前確定議題並通知各位委員。經與會1/3以上委員同意,也可臨時增加議題👩🏼💻🧓🏿。
校學術委員會委員一般不得無故缺席全體委員會議🤌🏻。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須經校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批準並在校學術委員會秘書處備案🧒🏿。一年內未經批準兩次不出席者,視為自動退出校學術委員會。
第二十四條 學術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委員或主任委員委托的副主任委員主持,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原則上應不少於2/3委員出席方能舉行📪🐓。
第二十五條 校學術委員會按照民主集中製的原則審議事項,學術委員會會議的議決事項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依據需要表決的事項性質🏋🏻♀️,可選擇舉手、記名投票、無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表決,原則上同意票超過應到委員總數的1/2即為表決通過。重大事項應當以應到委員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過👨🏽💼。按本章程第二十六條規定回避的委員,在統計表決票時,將當事人獲得的票數統計基數減少一票。
第二十六條 學術委員會會議實行回避製度。在審議或者評定與委員本人及其親屬有關的事項、或者具有利益關聯時📨,相關委員須回避✊🧛♂️。
第二十七條 不擔任委員的校黨委書記、校長可以列席校學術委員會會議。根據議題內容𓀄,校學術委員會和各專門委員會可由主任委員確定邀請其他相關校領導及有關人員列席會議。討論與學生事務直接相關的議題時🤘🏻,可邀請學生工作部門負責人和學生代表列席會議🖍。
第二十八條 校學術委員會的審議結果應予以公示,並設置異議期𓀓,相關單位和當事人如有異議,須在異議期內提出復議申請,征得不少於1/3的委員同意,可召開全體委員會議復議。經復議後做出的結論視為終局結果,不再復議⛷。
第二十九條 校學術委員會應當建立年度報告製度,每年度對678整體的學術水平、學科發展😡🚵🏼♀️、人才培養質量等進行全面評價🍚,提出意見🚯、建議;對學術委員會的運行及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總結👵。校學術委員會年度報告應提交678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有關意見、建議的采納情況,校長應當做出說明。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校學術委員會以及各專門委員會章程涉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應遵照執行。
第三十一條 678此前發布的有關規章🫸🏿、文件中的相關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第三十二條 各專門委員會章程和院學術委員會章程不得與本章程相違背。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校學術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自校黨委常委會通過後試行,試行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