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請2012年國家獎學金和上海市獎學金的通知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下達2012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678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計劃的通知》(滬教委學〔2012〕53號)要求,根據《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678國家獎學金實施細則(試行)》、《上海市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現將2012年我校國家獎學金和上海市獎學金評審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
我校全日製本專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專升本學生進入本科階段第2年起才具備申請資格;本碩連讀或本碩博連讀等特殊學製學生原則上從入學第6年起不再具備申請資格。
二、獎勵名額及標準
1、我校2012年國家獎學金名額為44人(其中本科43人,專科1人),上海市獎學金名額為55人,由學生處根據市教委下撥的總名額及學院學生數按同比例進行名額分配,各學院具體名額參見附件1。
2、國家獎學金和上海市獎學金的獎勵標準均為每人8000元。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678規章製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表現特別突出。學生學習成績優異的量化標準是學習成績排名在評選範圍內位於前10%,且沒有不及格科目;同時學生的綜合考評成績排名也必須在評選範圍內位於前10%。
對於學習成績和綜合考評成績沒有進入前10%,但達到前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可申請國家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具體內容可參照《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678國家獎學金實施細則(試行)》。
5、同一學年內,同一學生只能獲得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三項中的一項。
6、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或上海市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
四、申請、審批日程安排
1、組織申請(2012年9月24日至9月26日)
各學院根據獎學金獲獎條件,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參加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學生登錄上海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站的“獎學金管理系統”,http://www.loan.edu.sh.cn/或http://218.242.176.202:8088/(電信網)或http://202.120.198.16:8088/(教科網),進行在線申請。學生用戶名為完整學號,初始密碼為身份證後8位。
學生將上一學年成績單、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他方面表現突出的證明材料交給輔導員。
2、學院初審(2012年9月29日前)
學院成立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為組長,班主任、輔導員、學生代表等為成員的評審小組,通過民主評議等方式等額確定本學院擬推薦學生名單。
輔導員和副書記登錄網站,進行推薦和審批。用戶名和初始密碼另行通知。具體步驟如下:
(1)輔導員登錄網站,填寫各自所帶班級中申請學生的學習情況和推薦理由,對所帶班級的申請學生進行推薦,並在審核完各自所帶的全部班級後一次性上報推薦名單。
(2)學院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登錄網站,填寫院系意見,對本學院申請學生進行推薦,並在審核完本學院全部申請材料後一次性上報和打印推薦名單。
3、學院公示評審名單(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2日,公示5個工作日)
學院擬推薦學生名單確定後,應在學院範圍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如公示無異議,按程序報學生工作處。
4、學院書面申請材料報送(2012年10月12日前)
輔導員打印各自所帶班級中申請學生的《2011-2012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或《2011-2012學年上海市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張A4紙上),並通知相關人員進行手寫簽名(學生、輔導員、學院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必須用黑色水筆親手簽名)。
各學院將通過公示的學生材料交至徐匯校區勤工助學管理中心。
5、678審查及公示(2012年10月17日前)
學生工作處組織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提出國家獎學金和上海市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報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審定後,在學生工作處網站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6、報市教委審批(2012年10月25日前)
學生工作處將公示無異議的國家獎學金和上海市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及相關材料報市教委,由市教委審核匯總後,統一報教育部審批。
五、書面報送材料
1、國家獎學金評審報告和上海市獎學金評審報告。評審報告應能反映評審依據、評審程序、分配名額、公示情況和評審結果等基本情況。
2、評審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和評審小組評審意見。
3、《2011-2012學年度普通高等678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
4、《2011-2012學年度普通高等678上海市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
5、每位通過初審學生的《2011-2012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1式3份
6、每位通過初審學生的《2011-2012學年上海市獎學金申請審批表》,1式3份
材料1和材料2必須加蓋學院公章,材料3和材料4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在“獎學金管理系統”中打印推薦名單並加蓋學院公章,材料5和材料6由輔導員通過“獎學金管理系統”進行打印。
上述材料均必須在2012年10月12日前上報。
學院上報材料排序規則:《申請審批表》的排列順序必須與《初審名單匯總表》所列序號一致。
六、其他註意事項
1、各學院輔導員及申請學生請先仔細閱讀附件中的《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填寫說明》。
2、轉專業的申請學生必須通過上學年所在學院和專業參加評審,學生的網上申請信息及相應輔導員權限設置等必須采用上學年所在學院的信息。
3、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和專業獎學金金額不可兼得,就高發放獎學金,即只發放國家獎學金或上海市獎學金的8000元,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和專業獎學金證書可以兼得。
4、逾期提出的申請不予受理。
5、申請材料必須真實、完整。
6、聯系人:陳老師 聯系電話:64324942。
附件: 1、《2012年國家獎學金和上海市獎學金名額分配情況》
2、《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填寫說明》
3、《獎學金系統操作簡介》
678体育平台學生工作處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