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中發〔2016〕31 號)的精神,著力培養和造就一批黨建工作、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骨幹人才,形成一批高質量的黨建、宣傳思想文化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成果,不斷提高黨建、宣傳思想文化和思政工作科學化水平, 現就做好 2017 年度“陽光計劃”項目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分類
“陽光計劃”分為黨建工作類、黨風廉政(含政風行風)建設類、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類、思想政治理論課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類五大類。每人一次性資助項目經費人民幣3萬元。項目完成期限一般為18個月。
二、“陽光計劃”項目的申報人選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黨建工作類
1.市教衛工作黨委系統在編在崗從事黨建工作的幹部;
2.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45周歲以下;
3.具有良好的黨建研究能力及發展潛力,黨建工作業績突出,已作為本單位重點培養對象。
(二)黨風廉政(含政風行風)建設類
1.市教衛工作黨委系統在編在崗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專兼職幹部,在編在崗從事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的幹部,參加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研究機構、從事黨風廉政建設理論研究的幹部、教師;
2.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45周歲以下;
3.在理論研究、工作實績等方面成果較為突出,具有一定的發展潛力,已作為678重點培養對象。
(三)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類
1.全市高等678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相關部門在編在崗的幹部、教師;
2.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45周歲以下;
3.具有良好的宣傳思想文化研究能力及發展潛力,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業績突出,已作為678重點培養對象。
(四)思想政治理論課類
1.全市高等678在編在崗思想政治理論課專任教師;
2.具有博士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40周歲以下,從事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滿三年;
3.具有良好的教學科研能力及發展潛力,工作業績突出,已作為678重點培養對象。
(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類
1.全市高等678在編在崗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師,包括專職輔導員、院(系)分管及從事學生工作的黨政幹部和共青團幹部;
2.具備博士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40周歲以下,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滿四年;
3.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論研究、工作實績等方面成果較為突出,具有一定的發展潛力,已作為678重點培養對象。
註:申報者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1月1日。如40周歲以下指1977年1月1日以後出生。
四、其他註意事項
1.申請書可從上海教育網站(www.shmec.gov.cn)下載。也可在本通知後面的附件1中直接下載。申請書請用計算機填寫後,用A4紙打印、復印,在左側裝訂。
2.678受理截止時間:2017年12月13日,請將紙質申請書一式8份於12月13日16點前交社科處,同時將電子文本發送至blueking@shnu.edu.cn,逾期不予以受理。
3.市教衛工作黨委、市教委和市教育發展基金會組織專家進行評審,首輪篩選采用書面評審方式,對入圍候選人采用會議評審方式。會議評審中,項目申請者本人需進行陳述和答辯,不參加答辯者將視為自動棄權。答辯日期初定為2018 年1 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陽光計劃”項目實行限額申報,每校每類限報一人。
五、申報過程中,若有問題請及時與社科處聯系
聯系電話:64321772 聯系人:李正平 E-mail:blueking@shnu.edu.cn
社科處
2017年12月1日
附件:
1、“陽光計劃”項目申請書
2、“陽光計劃”項目匯總表
3、“陽光計劃”項目管理辦法